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23日訊上海市場監管微信公眾平臺日前公布的《10批次LED燈具、防爆燈具監督抽查不合格》信息顯示,針對消費者投訴、舉報集中及以往抽檢發現質量問題較多的產品,近期,市市場監管局集中執法力量對5家網絡交易平臺銷售的LED燈具、防爆燈具進行了監督抽查。經檢驗,有10批次不合格(含1批次防爆燈具)。
不合格項目涉及9項安全性指標:接地導體或等電位導體連接件、隔爆接合面、抗沖擊試驗結構、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外部和內部接線、防觸電保護、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結構、標記,以及2項電磁兼容性指標:騷擾電壓(電源端子)、輻射電磁騷擾(30MHz-300MHz)。
其中,有3批次燈具結構不合格。如上海福國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在天貓福國家居專營店銷售的標稱由佛山電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照明”,000541.SZ)生產的“FSL”牌LED吸頂燈(規格型號:XD300C-LED18 18W;生產日期2017-Ⅰ),產品標稱為不可替換光源,實測產品在不破壞燈具情況下可以替換光源(標準要求為帶有不可替換光源的燈具,除非破壞燈具或者其他部件,不可能替換和(或)觸及帶電部件),與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不符。消費者在打開燈具光源腔后可能觸及帶電部件,導致觸電危害。
根據抽檢結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責令相關經營者立即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對庫存產品、在售產品全面清理,限期落實整改措施,對已銷售的不合格產品實施無條件退、換貨,并將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的經營者移交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調查處理。
上海市場監管微信公眾平臺提醒消費者:
1.選購LED燈具時,應核對產品是否通過國家CCC認證,標識應包含如下內容:商標或廠名、產品型號規格、額定電壓、額定頻率、額定功率。查看電源線與產品連接處是否松動、移動,查看導線是否外露。查看燈具光源是否可更換,燈具應有明確的標識告知用戶產品光源的可更換性,對于不可更換光源的產品,應避免燈具故障時可隨意打開燈罩觸摸內部的帶電部件。
2.選購LED臺燈、LED夾燈或者LED落地燈時,燈具在正常工作狀態下,用手把燈具抬起一個6°左右的角度,應不翻倒,查看夾燈的夾緊力是否足夠,把夾燈夾到木板上、玻璃桌面上、桿子上,感受一下是否可以穩當地被固定于這些工作面。
3.選購防爆燈具時,應根據使用環境選擇正確的防爆類型,防爆燈具的銘牌內都包含了防爆標志,例如,防爆標志為:Ex dⅡC T6 Gb的防爆燈,T6表示產品的表面*高溫度不超過80℃,Gb為產品的EPL等級,表示此產品可在1區的危險場所正常使用。同時應查看防爆燈具的防爆合格證的信息是否與產品一致。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佛山照明于1993年11月23日在深交所掛牌,截至2021年12月15日,香港華晟控股有限公司為*大股東,持股1.88億股,持股比例13.47%。
本文轉載自燈具燈飾網,內容均來自于互聯網,不代表本站觀點,內容版權歸屬原作者及站點所有,如有對您造成影響,請及時聯系我們予以刪除!